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釣魚台事件 反日





 先講下釣魚台,的簡介和歷史,轉wiki

釣魚台列嶼是一組位於東海南部、台灣東北部、中國-琉球界溝(俗稱「黑水溝」)西北側、琉球沖繩諸島以西、八重山列島以北的島群。其因各地習慣而有不同的名稱,中國大陸稱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日語稱爲「尖閣諸島」(日語尖閣諸島せんかくしょとう senkaku shotō?),琉球語稱為「魚釣諸島」(ユクン・クバジマ[1])。其包括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及其它一些岩礁,與中國大陸台灣本島位處同一大陸棚[2] 總陸地面積約6.344平方公里,約是龜山島的2.23倍大。
釣魚台列嶼各島泥土不厚、風浪較大,僅主島釣魚島有淡水溪流,島上長期無人居住,現各島均為無人島[3][4]
中國文獻記載釣魚台列嶼是在明朝或更早發現的[5][6]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美國控制。1972年5月15日美國琉球群島主權移交日本時,一併將釣魚台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給日本,但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皆認為釣魚台列嶼依地理、歷史和法理均為台灣附屬島嶼,因而引發一系列的主權問題


古代記述

中國有關領有釣魚台島的最早文獻,至少可上溯至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的《順風相送》,稱該島為釣魚嶼,稱赤尾嶼為 「赤坎嶼」 [13]。其後文獻及官方輿圖亦採用「釣魚嶼」名稱,見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任琉球冊封使陳侃所著《使琉球錄》、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憲幕僚鄭若曾編纂之《籌海圖編》、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欽命繪製之《坤輿全圖》[《坤輿全圖》使用閩南語發音,稱為「好魚須」(Hao-yu-su),即「釣魚嶼」]。台灣沿用「釣魚台」名稱至今。中國現代則稱該島為「釣魚島」,有時也用「釣魚台」的名稱。

日本欲佔


1786年日本仙台人林子平製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中,已列出釣魚台列嶼各島,並與福建劃為同色。該地圖出版後98年,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了釣魚台,要求日本政府佔領。
1786年日本仙台藩林子平製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已列出釣魚台群島,並註明這是中國往琉球的航道,98年後,亦即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台列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務卿井上馨。 井上馨於1885年覆函説:「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佔台灣近旁之清國 所,屬島嶼云云,對我國心懷猜疑,我國已屢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清國所疑。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 無開 發土地、物產之望,建立國標、開發諸事可留待他日。」[14][9] 山縣有朋因應井上馨建議,覆函沖繩,拒絕馬上在釣魚台訂立國標,並在信件強調事件「勿讓傳媒得悉」[9][15][16]

《馬關條約》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在戰爭尾聲時,日本於1895年1月14日通過內閣會議決定,聲稱釣魚台為「無主地」,正式劃入日本版圖,要在釣魚台建立國標。[17] 但該內閣決議並未有任何文件遺留,該決定也未由國家最高首腦日本天皇簽屬佈告。1896年日本天皇頒布飭令第十三號,將沖繩縣管轄範圍列為:島尻郡、中頭郡、國頭郡、宮古郡、八重山郡等,其中八重山郡僅包括八重山諸島,並不包括釣魚台;[18] 而且該內閣決議後日本也沒在釣魚島實地建立國標。[6] 4月17日中日雙方簽定《馬關條約》,註明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與日本,《馬關條約》第三款提到條約粘附的地圖所劃疆界(但據在「日本亞洲歷史資料中心(JACAR)」公開的日文原版《馬關條約》其並無粘附台灣地圖 [19];另外,後來的《中日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條約》提到《馬關條約》第三款被取消)。

1919年一 批福建漁民在釣魚島擱淺,得到日人古賀善次營救,翌年北洋政府駐長崎總領事馮冕向古賀發出感謝狀,當中註明「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等字眼,目 前日本視此為中國承認釣魚台歸沖繩的主張。然而,當時台灣、澎湖、沖繩、釣魚台均在日本人手中,中國並無權干涉日本帝國對其行政區劃分。
日本是在雙方簽定《馬關條約》後(具體何年不明)才將釣魚台納入沖繩縣石垣村管轄。有關釣魚台是否為無主地及是否透過《馬關條約》割讓一事,中日雙方存在尖銳矛盾。但中方認爲,無論日方認爲《馬關條約》割讓者中是否包括釣魚台列嶼,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馬關條約》廢除後,日本都應遵其無條件投降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將釣魚台列嶼歸還與中國(時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20][21][22][23][24][25][26]

琉球等島嶼託管

1945年日本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波茨坦公告》中第八條重申《開羅宣言》中內容,將日本的主權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以及其它由《波茨坦公告》簽署囯美國、中國(當時為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英國所決定的小島。[27]。1946年1月29日,根據《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條,《聯合國盟軍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77號》明確定義日本的版圖為「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其中不包括釣魚島群島(釣魚島群島最北的黃尾嶼的坐標為 25°56′N;123°41′E,遠在北緯30度以南)。[28][29]
1951年日本美國等48國簽定《舊金山和約》,授權美國託管琉球群島及釣魚台群島。時值中國國內國共內戰剛暫告一段落,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大陸成立不久,韓戰爆發,作爲戰勝國的中國(無論是中華民國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聯被排除《舊金山和約》協簽之外,更未參與簽署承認或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51年9月18日發表聲明指出該和約的非法性[30][31],並沒簽署文件認同二戰後把釣魚台主權授予日本[27]
1955年中華民國國軍一部自大陳島撤退後,曾於釣魚台短暫駐軍[32],當時中華民國與日本國尚未斷交,但並未有任何國家提出異議或透過其他正式外交途徑抗議。
然而,自二戰後,兩岸對釣魚台的地圖標註仍相當混亂,均未有將釣魚台納入台灣境內,釣魚台的標示採用「尖閣諸島」等名稱。中華民國教科書與地圖直至1970年以前,皆標示釣魚台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託管。中華人民共和國1956年第一版中國分省地圖和1962年第二版均在地圖中說明:此地圖是「根據抗戰時期或解放前申報地圖繪制」。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歷國共內戰等事件後,並未有條件對全國領土進行勘查,但這些資料均被日方視為支持釣魚台作為日本領土的證據。
迄至1969年於釣魚台相關海域發現石油之前,日本並未在該島建立任何錶明領土歸屬的標樁。同樣此前中方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未曾強調自己對釣魚台列嶼的領有權[33][6]。1969年5月,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勘察中國東海台灣海峽北方後,認為該處蘊藏龐大的天然氣石油;1970年8月31日,在美國監督下的沖繩政府立法院起草了《關於申請尖閣列島領土防衛的決定》,這是在釣魚群島主權爭執中,日本方面首次公開主張對該群島擁有主權[34][35]。同年,美國提出將沖繩及釣魚台交還日本,1971年中國大陸及台灣正式提出抗議。1972年5月15日美國琉球主權移交日本時,不理中方反對[23][24][27],一併將釣魚台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給日本,但美國同時指,在釣魚台的最終主權問題上採取中立態度,這亦是美國國務院截至2010年9月前的態度[36][27]

主權爭議

  • 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主張二戰後日本歸還台灣與其附屬島嶼時亦應歸還釣魚台列嶼[7][37][38]
    • 中華民國政府將釣魚台列嶼劃歸台灣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管轄,其郵遞區號為290[23][39]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將釣魚島及附屬各島列入領海領土範圍,為台灣的附屬島嶼[40];根據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布了釣魚台列嶼的領海基線[41]

保釣運動

主條目:保釣運動
1970年代開始,台灣、中國大陸、香港民眾及海外華人發起了一系列民間運動,也曾多次登島或試圖登島以代政府宣示主權,稱為「保釣運動

 


 從歷史中看見,釣魚台一早列入了中國的領土,只是二戰後美國打勝了日本,
 不想被中國,把釣魚台被了日本。
我覺得美國是刻以等中日相方互爭。
點解會爭這個島,這個島水流又急,交通又不方便,點解國國都要,
有人話是為了石油,天然資源。
另一個是海岸線,拿了這個島國家的版圖就會更大。

這事件,一直了好久,但現在點解會這麼激烈,是因早前日本出船去 保釣,激發事件,除後中國各地也成功出船去保釣,還登島,但一登島就被日本捉著,在自己地方被其他國家拉了。真好笑。


 

然後日本首相話買下釣魚島,中國外交部一直只是得過講,什麼都冇幫手,
,就算出船都是在釣魚台海邊遊來遊去,台灣更好笑,總統在另一個好遠的島齋看。
 令中國人,華人覺得政府無能,就爆發事威行動,反日,棄日貨,不過變了暴動,打那些中國人開,日本店,產品。更有人搶東酉。中國政府無反應,加上內地網民現在好像瘋了,不反日,和日本有關係,就把你倫漢奸。







 個人感覺,
釣魚台是中國領土,但我不同意那些如暴動的反日行為,打那些你應為的日本人開的店有用嗎,其實那些大都是中國人開的,無啦啦被你打爆了。
加上有人成機去偷東西,勞力士何時變了日本品牌。




我覺得這樣不是愛國,只是暴動。


我覺得中國應該出兵保家衛國,不是人民上街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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